一男子冒充刑侦大队长,向他人借钱还债,并虚构假的招标合同诱骗他人垫资上百万。11月18日记者从武都区公安局获悉,冒充陇南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谈某某涉嫌诈骗作案10余起,涉案金额高达145万余元,已被刑事拘留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据悉,2015年2月11日,家住武都区城关镇的孙某某到武都区公安局报案称:他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自称是陇南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男子,骗取他5 万元现金后人间蒸发,孙某某后到陇南市公安局核查,查无此人才得知被骗便来报案。今年10月初,办案民警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得知,近期有一名自称是陇南市公安局刑侦部门负责人的男子,在武都区汉王镇马坝村承建一段拦洪坝工程。经办案民警确认,政府在马坝村并未立项拦洪坝工程,由此确定该工程为虚假工程。经过调查确定,该工程负责人正是今年2月11日骗取孙某某5万元现金的谈某某。11月10日,侦查员在武都区城关镇将谈某某成功抓获,并在其租住的房子内查获制式警服、工作证件及手铐等警用器械。
经审讯,谈某某交代其冒充陇南市公安局刑侦部门领导,骗取孙某某现金5万元后一直在外躲藏。同时交代了伪造工程招标合同以向马坝村的虚假工程提供人工、投资资金、供应砂石料等方式诱骗张某、柴某、贾某、李某等十余人垫资上百万元。